民建深圳市委会2015年“1+X”调研成果
民建深圳市委会2015年“1+X”调研成果
作者:民建深圳市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2888 发布时间: 2015-10-27

关于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建议

 

                                                                            纲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背景

(一)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及运营方式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本状况 

(三)我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举措 

二、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与机遇

(一)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二)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遇

三、深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战略意义

(一)推动国际贸易结构转型升级

(二)巩固深圳现代服务业战略支柱产业地位 

(三)丰富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

(四)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

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层面:现行政策难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需要

(二)政府层面: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市场层面:本土一流跨境电商企业及交易平台优势尚未形成

(四)环境层面: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及人才建设面临挑战

五、国际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分析      

         (一)国外发达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二)国内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三)国际国内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发展经验总结

六、大力推动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措施

(二)加大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扶持力度

(三)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五)推进前海跨境电子商务核心枢纽建设

(六)推动深圳保税区域综合转型与功能提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跨境电子商务经历了迅猛的发展。作为跨境贸易的一种新业态,跨境电子商务具有门槛低、环节少、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不仅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深度开拓国际市场,也有利于推动贸易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我国经济综合实力。深圳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高地,也是最早发展电子商务的城市之一,具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良好基础和机遇,近几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深圳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支撑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因此,需要梳理和总结深圳跨境电子发展的现实状况及存在问题,借鉴国际国内发达地区的成熟经验,加快推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背景

(一)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及运营方式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从进出境货物流上看,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分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主要包括外贸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交易(B2B)、外贸企业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交易(B2C)及外贸个人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交易(C2C);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以外贸B2C及海外代购模式为主。

从通关方式上看,目前跨境电子商务成交的商品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出境:一是通过货物方式通关,即我国进出口企业与外国批发商和零售商通过互联网线上进行产品展示和交易,线下按一般贸易完成的货物进出口。该部分以货物贸易方式进出境的商品本质上属于传统贸易,纳入海关贸易统计。二是通过快件方式通关,即跨境电商成交的商品通过快件的方式运输进境或者出境。根据现行海关统计相关制度,这部分暂时还没有纳入海关贸易统计。三是通过邮件方式通关,即通过邮局的邮政渠道,邮寄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成交的商品。这部分主要是消费者所购买的日常消费用品,供自己自用。按照我国的海关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海关统计条例规定,个人自用的商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实行建议报关的制度,不纳入海关的统计。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本状况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受益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深、进出口贸易平稳增长、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近年来取得较好发展,体现出了三个特点。

1、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增长。2008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2014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已经达到3.75万亿人民币,环比增长38.9%,比2008年的0.72万亿元交易额增长了4.2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1.66%;据商务部测算,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增至6.5万亿元。同时,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总交易额的占比也在不断上升,由2008年的4%上升至2014年的14.2%。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巨大潜力,正在成为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

2、外贸B2B占据跨境电商的主导地位。从市场格局来看,外贸B2B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占主导地位。在整个跨境电子商务中,外贸B2B由于交易量级较大,且订单较为稳定,在跨境电商交易中占据了主流地位,目前占市场份额的近95%。外贸B2B企业主要依托电商平台进行信息展示,电商平台帮助企业进行在线匹配和撮合。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中小型外贸企业和个人通过电商平台出口,包括eBay、阿里巴巴、亚马逊、敦煌网等。我国企业出口的商品主要是服装、饰品、小家电、数码产品等日用消费品,规模较大并且增速较快。

3、跨境网络零售发展迅猛。随着我国B2C跨境电商模式的兴起,跨境网络零售业务也迅速增长。2012年全国产生的跨境零售包裹量约为4亿件,2013年超过6亿件,增长率超过50%,其中以邮件近4亿件。我国60%以上的跨境电商包裹通过中国邮政渠道发往海外。邮政渠道通关便捷、价格低廉、投递服务稳定,目前已发展为跨境电商出口的首选物流方式。进口方面: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中国海外代购市场2013年的交易规模超过700亿元,国内消费者实现的“海淘”消费规模同比增长超过110%,远高于国内网购65%的增长速度。根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4月,中国邮政渠道当年累计进口跨境网购包裹200万件,同比增长110%

 


1 2008-201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与跨境电商情况

(三)我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举措

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在国家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设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开展进出口试点业务探索、通过自贸区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进出口监管制度等。

1、国家层面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政策。为了营造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我国自2012年起陆续出台了相关促进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具体政策出台情况见表1

近期国家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政策文件

关键内容

20123

商务部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充分认识到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开展外贸的重要意义,将时刻支持和监督电子商务平台的跨境贸易。

20132

国家外汇管理局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业务,防范互联网渠道外汇支付风险。

20139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提出要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结售汇。

2013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的通知》

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退税免税政策。

20142

海关总署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过手续。

20147

海关总署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明确规定了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以及数据传输、企业备案、申报方式、监管要求等事项。

20155

国务院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要求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商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20156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强调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指导、服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适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

 

2、设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为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旨在解决制约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优化通关监管模式,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2012年,海关总署首先启动部署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宁波5个试点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城市试点开始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全面铺展。从试点城市特点来看,试点城市主要集中在物流集散地、口岸或是产品生产地等。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共有四种可申报的业务模式,不同城市的业务试点模式范围有明显的限定,目前,国家海关总署明确可做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7个城市,其他获批的试点城市均只有出口试点的资格。

2 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审批情况

批次

批准时间

试点城市

审批单位

试点启动期

2012

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

海关总署

全面铺展期

2013-2014

广州、深圳、苏州、青岛、长沙、平潭、银川、牡丹江、哈尔滨、烟台、西安、长春等

海关总署

 

3 中国部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业务模式范围

试点城市

直购进口模式

保税进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

保税出口模式

上海

 

重庆

杭州

 

宁波

 

 

郑州

 

 

广州

深圳

 

3、在试点城市开展进出口试点业务探索。目前,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主要开展的业务模式探索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1)一般出口模式,主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管理模式,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为电商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截至20144月,通过此出口模式累计验放出口清单超25万份,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1393票,价值约2925万元;(2)特殊区域出口模式,国内电商企业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产生订单后,在特殊监管区打包配送。海关定期将已放行清单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手续;(3)直购进口模式,跨境网购时参考个人邮递物品预缴税费,与传统快件分区快速核放,所购物品入境时自动扣缴税费,实现快速通关;(4)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和海关联网,境内个人跨境网购后,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专门监管场所入境,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征税。

4、通过自贸区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进出口监管制度。随着近两年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和福建自贸区的相继成立,通过自贸区加快进出口监管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成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重要途径。例如,上海自贸区在开展网购保税模式试点时,探索了“跨境通”平台。针对奶粉、平板电脑、保健品等特定的热销日常消费品向国内消费者开展零售业务,将自贸区内商品,以整批商品入区,根据个人订单,分批以个人物品出区,征缴行邮税。此外,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已基本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进出口监管制度,包括“先进区后报关”、“智能化卡口验放”、“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单一窗口”试点等多项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管理规定。在上海自贸区示范效应下,杭州等城市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与机遇

(一)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2014年,深圳获批成为拥有跨境电商进出口双向试点资格的城市,根据《2014年深圳市电子商务白皮书》统计数据,2014年深圳跨境电子商务总体交易额达170.4亿美元(人民币1056亿元),占全市电子商务整体交易额的7%,占深圳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5%

 

2 2007-2014年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

深圳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具有以下基础条件和优势。

1、坚实的经济与产业基础

一是深圳经济外向度较高,外贸进出口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良好的外贸基础。深圳一直是我国外贸进出口的重点地区,即便在国际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深圳外贸仍保持了较好的活力。2014年,深圳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487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2844亿美元,分别占全国和广东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2%44%;进口总额2034亿美元。进出口规模连续3年居内地城市首位;出口总额连续22年居内地城市首位。尽管2012年以来整体外贸行业增速下降,但由于中小企业对于专业外贸服务需求的提升以及海外商品消费市场需求的增加,促使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一路走高。

二是以互联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能有效地支撑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深圳互联网产业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发展较快。根据深圳统计局数据,2014年深圳互联网产业增加值达到57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深圳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完善、技术的创新有力地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014年,深圳电商交易额达到了15070亿元,同比增长58.43%,在全国位居“第一梯队”;网购规模达到了944.12亿元,相当于全市社会零售商品销售总额的19.5%。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了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融合,有效提升了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有利于传统外贸企业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三是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依托供应链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极大地带动了商贸、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创新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深圳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深圳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深圳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614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0.1%,物流产业规模、运行效率持续向好。目前,深圳已初步形成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体系,培养出怡亚通、招商局物流、腾邦物流等一批出色的物流企业,并开始与国际物流企业接轨。深圳物流企业正在加快向跨境电子商务渗透,积极探索国际快递、海外仓储、聚集后规模化运输等跨境物流模式,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

2、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活跃的创新创业市场氛围。创新是深圳的城市发展之本,深圳历届政府都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业,并且出台了各类支持政策优化创新创业市场环境。对于在深圳开展创业的电子商务类型企业,可享受所得税优惠、专项资金资助等鼓励政策。此外,政府还加强了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了大量跨境电商企业的集聚。根据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数据显示,2014年深圳跨境电商快递服务日均发货量接近100万件(不含货运部分),全国近50%的国际邮政小包从深圳出境,深圳集中了全国约63%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共有10万余家,从事电子商务的平台企业达5800多家。

二是独特的跨境电商生态环境。为保障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政府委托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搭建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欲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检验检疫、结售汇、退免税、信用保障、产业统计六大服务体系;同时,依靠前海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深圳正在前海打造珠江口湾区布局、以前海为物流和商务核心枢纽的“深港国际物流走廊”,全面规划和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吸引境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将其供应链上的重要节点以及亚洲区供应链转运配送中心设立在前海,打造世界级的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目前,已有兰亭集势、保宏公司、华强沃光、万方网络、纵腾网络、环球易购、傲基电商等20多家知名电商入驻前海。

3、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

深圳作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已经开展了出口双向试点工作。为加快推动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深圳发布了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的地方标准,建立了全国首家跨境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系统,在前海保税港区正式启动试点运行并诞生全国首单海关9610监管代码下操作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制定并颁发了《深圳市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市场监管等各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制定符合跨境电商操作方式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建设信息化通关监管和服务系统。

此外,为推动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的先行先试,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的意见》,涉及包括“支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进深港检测结果互认试点”等18条专项支持措施,这为前海开展跨境电商,特别是在进口商检环节的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内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外将扩大商贸出口和海外投资,进一步加快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步伐,在广东自贸区成立及深圳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背景下,深圳跨境电子商务面临历史性的良好机遇。

1、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和产业实力不断提升,我国产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品牌,发展不可持续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将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和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质量、活力和可持续性。在此背景下,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巨大机遇:一方面,我国对外贸易要保持平稳增长,需要继续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质量和效益,提高国际市场份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推动外贸增长和优化贸易结构提供了持续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大量外贸企业不能仅仅依靠低成本优势来发展,必须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发展新技术,建立新品牌,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来实现转型升级。转型升级后的外贸企业可以带动其他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经验,树立良好榜样,反过来也可以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正进入密集创新和快速扩张的新阶段,日益成为拉动消费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特别是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更加迅速,2014年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传统零售企业也纷纷进军电子商务,其他行业如邮政、旅游、保险等也都在已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着力发展电子商务业务。随着移动设备的广泛使用,利用移动终端进行网络购物的人群也不断增多。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带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如京东、天猫、亚马逊不断启动“海外购”、“全球购”等商业模式,国内“海淘”需求也急速升温,极大地推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改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正加紧完善促进跨境网上交易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探索一站式推广、平台化运营、网络购物业务与会展相结合等模式,使得更多中国制造产品得以通过在线外贸平台走向国外市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纵深发展。

3、广东自贸区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广东自贸区成立以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深化粤港澳合作为重点,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先行先试,扩大金融、商贸物流、航运等服务业开放,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模式、新路径。前海是“特区中的特区”,拥有保税港区,通关、结算环境高效便捷,特别适于发展跨境电商这种新型贸易方式。前海湾保税港区是前海的核心功能区,也是全国海关、国检、外管、税务等系统改革先行先试区。海关在前海率先实行电子围网、分送集报、无纸化通关等通关改革措施,率先打通了电商通关环节;国家质检总局于2014年出台了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22条政策,明确支持前海发展跨境电商;国税、外管等部门也将前海作为重点试点区域,多项政策在前海先行先试,为前海发展跨境电商提供了强大支持。随着广东自贸区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也将打破更多制度障碍,实现跨越式发展。

4、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2013年,深圳市政府制订并颁发了《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总体方案》和《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提出以“福田保税区、前海湾保税港区、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一区四园,共同申报“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此举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为宽松、便捷的发展环境,不但对推动中国保税区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示范与带动作用,也对深圳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发展湾区经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就深圳而言,四大保税区拥有发展跨境电商的良好条件,如福田保税区拥有毗邻深圳中心区、陆路直通香港的绝佳地理位置,园区内有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际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开展跨境电商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

5、深圳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圳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新概念,围绕这一发展目标,深圳将分别从创新驱动、扩大开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城市发展、人才工作、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做出进一步部署,继续提升深圳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提升城市环境,有利于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企业,从而提升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同时,深圳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需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大力支持。随着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优势将更加凸显,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

 

三、深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国际贸易新业态,也是未来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于推动国际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巩固深圳现代服务业战略支柱产业地位、丰富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和继续发挥全国改革开放实验田和排头兵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推动国际贸易结构转型升级

深圳是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点城市,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形势低迷等因素的影响,进出口贸易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业态,具有压缩中间环节、化解产能过剩、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之道等优势,有利于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能重塑国际产业链、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力。跨境电子商务通过快速、高效的信息传递方式,不断更新产品和服务信息,促进了国内外供需双方直接接触,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市场进入壁垒,企业可以直接面向更为广泛的国际市场,从而促进多边贸易的发展。

(二)巩固深圳现代服务业战略支柱产业地位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是深圳在是新形势下加快构筑新的竞争优势、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一方面,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深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巩固现代服务业的战略支柱产业地位,本身就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成绩和城市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深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将积极带动移动互联网、现代物流、跨境金融等业态同步发展,加快信息流、物流、商流和资金流的有机融合,由点及面促进深圳现代产业整体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作为深圳经济的战略支柱产业地位。

(三)丰富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

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深圳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如何提升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质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结构,规范跨境电商企业的市场行为,是深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2011年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在“深圳速度”的基础上,创造“深圳质量”的概念。“深圳质量”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产业更加优化。深圳要在发展网络经济上形成新的优势,跨境电子商务是其中最活跃的板块,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降低经济发展成本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习总书记对深圳未来发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许勤市长要求深圳“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重要举措。此外,深圳多年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所积累的标准化经验和基础成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全国推广,对于规范跨境电商操作手段、制定行业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应推动深圳经验和成果转化为“深圳标准”,发挥更重要的参照与指导意义。

(四)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

深圳自建市以来,一直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进入新时期,深圳仍需要继续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特区建设不断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目前,全国许多城市不断加大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力度,如杭州出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在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上海出台《上海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集聚主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等措施。深圳在率先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路径方面领先优势并不明显,亟需政策层面的政府引导和规范,才能继续保持深圳的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重要作用。

 

四、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已驶入快车道,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对深圳市跨境电商代表企业、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深圳市对外贸易企业发展促进会以及前海管理局的座谈交流及调研,发现深圳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总结起来,这些问题主要来源于政策层面、政府层面、市场层面和环境层面。

(一)政策层面:现行政策难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需要

1、通关政策亟需改进。传统的对外贸易主要以B2B形式为主,原有监管机制也大多针对B2B大宗货物交易,而现在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碎片化等特点,目前的通关效率较低,难以满足大量跨境物品迅速通关,虽然国家针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提出可“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海关通关模式,但该政策仅针对B2C企业,大量从事小额B2B的外贸中小企业仍存在通关困难的问题;海关虽然在前海率先实行电子围网、分送集报、无纸化通关等通关改革措施,但并非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都能实现快速通关。例如,在出口方面,跨境电商企业的商品数量通常有成千上万个,如果按照现有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和物品8位税号进行备案申报,将极大增加企业负担,严重影响货物物品通关效率。此外,对于政府认可的企业,在进出口方面尚未能建立快进快出的绿色通关通道,限制了优质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

2、跨境电商企业存在一定的结汇困难。由于通关困难,很多出口电商企业将电子商务货物委托给邮政或快递公司,以邮件或快件方式通关。由于该通关方式的申报主体是快递企业,并且邮件和快件均非货物贸易,电商企业无法进行结汇,这部分进出口贸易业务无法反映在政府经济数据系统中,由于政策限制,这些企业还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跨境支付存在一定政策限制。支付是跨境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但目前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体系才刚刚起步。在深圳,能够从事跨境支付的境内机构包括中国银联及其他7家持有跨境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跨境支付目前还存在一定限制,如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留学教育、航空机票和酒店项下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且经常面临收费、退单等问题。此外,在对外贸易结算中,人民币不是通用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在国际拓展中也存在一定制度障碍,因此,跨境支付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相当长时间的不懈努力。

4、出口退税政策未惠及全部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目前,出口退税没有形成明确方案。针对出口,虽然财政部和质检总局在201312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出口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或免税的调减,但在该政策下,受制于增值税发票等因素,大部分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仍旧无法享受退税。如果采取“阳光化”退税,加上人工成本和发票成本,中小电商企业普遍担心会出现“退小于征”的问题。根据深圳海关的统计,目前采取“阳光化”退税的深圳企业仅占所有企业的10%左右。至于进口,相关政策还在探讨制定当中。

(二)政府层面: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有待进一步提高

1、政府需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联动机制建设。跨境电商的发展需要多个部门相互联动,深圳已初步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但海关、商检、国税和外汇管理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仍需加强,以防止管理缺失、管理不明等现象发生。目前,很多中小企业想申请跨境电商的资格却无从入手,也没有明确的跨境电商资质认可。因此,需要建立海关、工商、税务、和外汇管理的联合办公机制,共同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2、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获批,深圳跨境电子商务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深圳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物流体系建设出现了保障不足的现象,前海15平方公里中,只有3平方公里可以用于建设物流仓储,难以满足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需求,若此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可能导致前海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吸引力下降,不利于深圳跨境电商的全局发展。此外,深圳本地跨境物流的企业数量较少,成本较高,物流速度与安全性也是跨境电商企业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体系的规划,同时加大引导与投入力度,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匹配的跨境物流体系。

3、政府尚未出台对网络零散商品进出口的支持政策。邮政快递或零散商品进出口是跨境电商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然而在众多支持进出口的政策中并未体现对邮政快递的支持和政策,行邮税的减免是对进出口零售电商最大的支持,也是企业渴望已久需要出台的政策,需要政府向海关总署积极呼吁。另外,针对现有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条例,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以网站公示,召开政策宣讲等活动,让需要的企业了解熟悉,这样才能体现政府真正的扶持效果。

(三)市场层面:深圳本土一流跨境电商企业及交易平台优势尚未形成

1、深圳未能打造出一流的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深圳是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也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然而本地跨境电子企业规模优势不突出,细分领域行业龙头作用不明显。环顾国内,在电子商务产业链节点上,最具有品牌和行业影响力的应用服务平台仍是外地企业,腾讯旗下的QQ商城、微店乃等平台所占的市场份额,与淘宝、天猫、京东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监测报告》,2014年,在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包括开放平台式与自营销售式)上,天猫、京东等异地电商企业占据了中国80%的市场份额(见图3);在中国B2B服务商市场份额上,深圳本地服务商也未能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主要由阿里巴巴、上海钢联、环球资源等占据(见图4)。

 


3 2014年中国B2C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图

4 2014年中国B2B服务商市场份额占比图

 

2、深圳本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挥的作用力和影响力与先进城市有一定差距。在电子商务领域,普遍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即网络越大,吸引的客户就越多。这使得先一步做大的电商企业具备先发优势,在与后来的竞争者比拼的时候具有天然的竞争优势。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运行来看,上海的“跨境通”、宁波的“跨境购”、杭州的“跨境一步达”等,均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且发挥了重要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作用,为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购物和通关服务,行业龙头作用凸显。而深圳在前海虽然有几家跨境电商平台在运作,如保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作“前海e运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取得了稳健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其全国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有限。

 

4 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比

试点城市

交易服务平台

龙头电商企业

评价

上海

跨境通

1号店、eBay、洋码头、环迅支付、汇付天下、快钱、携程网、我的钢铁网、东方钢铁网、百联E

上海正在推动试点单位东方支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并支持促进隔膜式跨境电商平台和园区试点发展。

杭州

跨境一步达

阿里巴巴、淘宝网、天猫、支付宝、网盛生意宝、珍诚医药、蘑菇街、银泰网、中国服装网、贝贝网

杭州市全国电子商务中心,几句了一批像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等具有全国甚至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及行业网站。目前杭州在电子支付、云计算、快递、网络营销、信息技术、运营服务等领域涌现众多电子商务服务商,集聚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综合性电子商务网站和专业网站,形成了全国完整的电子商务生态链和丰富的业态应用。

宁波

跨境购

四方物流网、海商网、宁波神化网、中国文具网、世贸通、天e 港工业品商城

宁波电子商务发展已经进入爆发期,电子商务成为宁波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国首批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宁波重点发展展线上线下联动的O2O 电商、垂直性行业电商平台、电商物流联动的自有物流电商、内贸外贸联动的跨境电商,未来潜力巨大。

重庆

E点即成

大龙网、猪八戒网、全球制造网、重庆药品交易所网、奇易网、亿禧网、、每日鲜购物网、E宠商城

重庆通过各种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为电商企业营造了较为宽松的经营环境。通过跨境电商发展的机遇,帮助本土传统商贸主体实现转型升级。并加快建设了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同时还重点培育了一批电商企业。

郑州

E贸易

中华粮网、众品商城、企汇网

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商、网商、物流商、支付商的纷纷入驻郑州,形成了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让郑州E贸易创造了内陆地区摒弃地缘劣势超越沿海发达地区的中国先例。

广州

状元谷

唯品会、梦芭莎、环球市场网、中国汽车用品网

广州是传统的贸易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国际物流发达、通关条件便利、电商数量众多、产业链完整,目前在试点跨境电商O2O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深圳

前海E运通

兰亭集势、走秀网、保宏电商、腾邦集团、傲基电商、财付通、一达通、华强电子网、中农网

随着深圳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日趋壮大,呈现出规模领先、生态链完整、产业高度集聚的良好态势,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专业化服务企业、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等指标,居全国领先位置。

(四)环境层面: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及人才建设面临挑战

1、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目前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B2C)在市场秩序方面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地方,尤其是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逃税避税,利用样品、广告品或个人邮政免税政策进行避税;二是逃避商检,以个人邮来逃避商检所产生的费用,致使出现许多假冒伪劣产品;三是缺乏诚信,跨境电商信用体系未建立健全,网络欺诈、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四是不正当竞争,一些企业为抢客户资源,故意压价甚至不惜血本挤垮竞争者;五是缺乏只是产权意识,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损害了深圳产品在国际上的形象,并可能引发国际纠纷。

2、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短缺。一是小语种电商人才缺乏,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是全球顾客,不仅有以英语为母语国家的顾客,也有来自于俄罗斯、阿拉伯、印度、巴西等跨境电商发展潜力较大国家的顾客,而目前从事跨境电商的人才以英语专业居多, 小语种专业人才较少,不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二是能力要求高。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人才,除了语种的限制外,还要能了解国外的市场、交易方式、消费习惯等等,此外,还要了解各大平台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特征。目前深圳还比较缺乏中高端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即懂得如何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且能够精通现代商务活动、能从战略上把握电子商务特点与发展趋势,具有国际背景、全球化视野、前瞻性思维的中高级复合型人才。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缺失,一方面是因为深圳本地人才培养机制缺乏,深圳高校数量较少,不具备培养大量人才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深圳生活成本较高,吸引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有限,导致近年来深圳人才吸引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五、国际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分析

根据全球无卡支付网和国际支付提供商Payvision公司全球性调查显示,2014年,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1.25万亿美元,2015年有望突破1.4万亿美元。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贸易中的所占的比重正在迅速扩大,未来将成为最重要的贸易形式之一。美国、欧洲及亚太国家和地区纷纷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推动本国及地区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国内,我国政府也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已经取得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服务试点的7个城市正在积极推行试点政策,并各自推出了相关实施方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途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分析国际国内发达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先进经验,对于深圳突破跨境电商发展瓶颈,利用自身优势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

(一)国外发达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1、美国跨境电商发展。在电子商务零售领域,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之一,根据美国市场调研公司Forrester的研究报告,2014年美国电子商务零售额达到2780亿美元,占总零售额的17%。美国在线零售行业从业人数超过40万人,由于手机等移动设备的应用,美国电子商务的销售额在2016年有望突破3270亿美元。目前,美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在全球排名第一和第二。美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原因:(1)良好的电商基础。美国拥有3.2亿人口,网民数量达到2.6亿,在线购买者超过1.9亿,超过45%的美国电子商户都从国外接受订单,这使得美国的跨境电商购买能力远高于其他国家;(2)便捷的跨境支付方式。信用卡、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在美国相互并存。其中B2B模式下,支付方式主要是信用卡、银行转账,而在B2C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工具广泛应用; (3)宽松且规范的监管环境。美国对于跨境电商海关查验等程序较为简单,主要涉及一些对应规定,如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产品的规定包括,必须是少量物品,收件人为私人,并在运单、发票上注明详细货名等;受商标法和专利法保护的名牌配件、衣物等,需取得代理商资格方能进口等;另外还有一些缉私、打假方面的规定;(4)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支持跨境电商的市场主导作用,同时通过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支持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包括《互联网商务标准》、《电子签名法》、《网上电子支付安全标准》、《互联网保护个人隐私法案》等。(5)健全的国际合作机制。美国政府支持制定国际统一的贸易规范以促进电子商务;鼓励国际普遍接受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类似授权程序的规则;促进为国际贸易活动制定可替代的争端解决机制,与日本、法国、加拿大、荷兰、爱尔兰、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智利、埃及等国签署了“电子商务联合宣言”。

2、欧洲跨境电商发展。尽管欧洲经济复苏缓慢,但电子商务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2013年欧洲电子商务零售额达到48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占据了全球30.5%的电子商务市场份额。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英国、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的交易额位居欧洲前列。欧洲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1)构建了统一的欧洲市场。欧洲多元的语言状况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商贸联系,欧盟发布了《欧洲2020战略》,其中“欧洲数字议程”计划就提及推动成员国之间跨境电商交易便利化,以提升欧洲经济整体实力;(2)推动跨境电商法律环境建设。政府在税收政策、电子支付系统、统一商务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制定框架性文件,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创造条件。欧盟制定了《远程销售指令》、《电子签名指令》、《电子商务指令》、《版权指令》等法律,规范了征信数据环境、失信惩罚机制、公平受信的权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3)建立了各种合作协会。欧盟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中,非常重视发挥合作协会的重要作用。以欧洲电子商务协会为例,该协会代表3000个欧洲公司,拥有23个合作成员,目的是打造一个有效的、灵活的、法规健全的、能够刺激电子商务交易的网站;另一个组织是EPSM(欧洲支付服务提供者协会),大部分欧洲收购方和PSP都是它的成员;欧盟支付机构联合会也是一个国际非营利组织,它为响应支付服务指导意见,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支付服务提供商目录来鼓励更多的欧洲电商参与竞争。

3、亚太发达地区跨境电商发展。亚洲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地区,有用12亿互联网用户,其中在线购买者的比例达到31.7%2013年亚洲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39亿美元。亚太地区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包括日本、韩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其中,2013年新加坡跨境电商交易额占总电商交易额的55%,远高于日本(25%)和韩国(18%)。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亚太发达地区可以借鉴的经验包括:(1)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韩国政府大力引进宽带互联网及发展移动3G/4G网络,目前韩国的4G网络接入速度在全球名列前茅,韩国国民能以相对低廉的成本使用高效的网络服务,并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网络进行网络购物,促进了韩国电子商务的发展。(2)发挥区域经贸合作优势。在跨境电商贸易中,关税壁垒是最大的阻碍因素之一。为了促进区域贸易便利化,最终达成统一的区域经贸市场,东盟十国建立了东盟自贸区,自贸区的形成对于促进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3)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合作。由于日本产品在华拥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已有日本电商企业拟加强与中国电商企业合作,通过日本企业直接采购日本商品,送至通关手续便捷的中国国内保税仓库,国内企业购买并配送至中国消费者。通过此类方式,能加速日本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

(二)国内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1、上海跨境电商发展。目前,上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区域包括上海自贸区、松江区、嘉定区和普陀区,2014年前三季度,上海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9066亿元。上海正在试点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包括网上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和一般出口模式。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上海的主要做法包括:(1)通过自贸区政策建立跨境电商负面清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推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简化通关申报手续;(3)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开展保税展示及交易,吸引国际国内跨境电商龙头企业集聚发展;(4)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跨境通),促进电商企业规模化发展;(5)探索跨境完善物流体系、支付体系,研究跨境电商出口实施综合退税率等,支撑跨境电商有序发展;(6)出台《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跨境电商全面发展。

2、重庆跨境电商发展。目前,重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模式涵盖了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四种全业务模式。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重庆跨境电商企业上线以来已累计验放清单20.1万单,成交金额达5789万元。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重庆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已建立跨境贸易国际电商产业园,正在筹建两江新区跨境电商产业园、渝中跨境电商产业园、渝北跨境电商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培养和引进大型电子商务企业;(2)政府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全球消费者,免费为广大电商、支付、物流、仓储企业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贸易、通关和物流数据交换服务;(3)建立跨境电商示范基地和青年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内陆第一跨境电商生态城市。

3、杭州跨境电商发展。杭州是我国较早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城市,其跨境电商试点模式包括直购进口、保税进口和一般出口。20153月,杭州获批成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为目前我国唯一的一个跨境电商试验区。在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方面,杭州的做法包括:(1)积极制定政策方案,落实跨境电商发展,杭州制定了《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B2C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监管方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总体监管方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解决(建议)方案》等;(2)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建设,通过“集中申报”的业务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海关申报监管以及物流企业物流跟踪的全流程查询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3)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提高通关管理服务水平;(4)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一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杭州集聚发展;(5)改进贸易服务,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提供商品归类归并、物流可视化跟踪、进口商品追溯查询等服务。

4、宁波跨境电商发展。宁波主要依托保税区优势从事跨境进口贸易,开展“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企业在国外批量采购商品,通过海运备货到保税区制定的跨境仓内,消费者通过网络下订单,电商企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商品已个人物品形式申报出区,并交纳行邮税,海关审核通过后,商品包裹通过快递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检测的数据,2015年第一季度,宁波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到达3.3亿元。宁波在发展跨境电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成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推进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跨境电商试点工作有序开展;(2)制定筹建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站,实现宁波周边邮件和快件在宁波关区进行通关;(3)探索在宁波保税区打造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分销基地,稳步推进进口食品、消费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建设;(4)在海曙区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基地,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办公、仓储、物流的集中运作;(5)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5、郑州跨境电商发展。郑州市获批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简称“E贸易”),就是利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进口保税、入区退税、国际分拨等功能,对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采取出口产品入区退税、进口产品出区征税的管理办法,同时利用经营团队的海外国际物流分拨配送系统,建立一个以郑州为核心的河南电子商务全球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根据郑州海关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监管进出口商品总值累计达到1.07亿元。郑州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1)试水“E贸易”,吸引了境外上千家企业到郑州进行业务对接,开展跨境B2C营销模式;(2)创新通关方式,通过“E贸易”网站信息后台与海关报关系统对接,提高通关效率;(3)开通唯品会专属的跨境自建仓库,进一步扩展“全球特卖”业务;(4)搭建B2B2C多用户跨境平台,为国际商家及消费者搭建“买卖全球”平台;(5)开展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模式,推动郑州传统百货转型。

6、广州跨境电商发展。广州是我国传统的商贸中心,其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B2BB2C两种渠道,在跨境电商试点业务模式主要是一般出口、B2B2C保税出口和B2B一般出口三类。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4年广州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45亿美元。广州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试点快速通关模式,采用出口邮件通关模式,海关可凭企业申报的电子清单快速核放,商品出境后,企业定期将电子清单汇总为出口货物报关单,凭海关报关单等资料办理结汇、退税;(2)试行集中申报、分类管理的便利措施,实现快速商检管理;(3)加大平台建设,开通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商平台暨广州市海丝跨境联盟,旨在形成政府与企业的合力,打造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之间的外贸、物流、经济、旅游、文化交流的纽带,推动广州外贸整体创新发展;(4)在广州市区开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推动传统百货转型升级。

(三)国际国内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发展经验总结

通过对以上国际发达地区和国内试点城市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可以总结以下几点共同发展经验:

1、培育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建立法律保障体系,美国和欧洲均出台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以保障跨境电商合法合规发展;我国各地也积极制定了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方案。二是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韩国和新加坡的经验表明,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能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在跨境贸易中的渗透率,能激发跨境电商发展潜力。

2、加强区域合作。一是通过多国协商减少跨境电商贸易摩擦,美国加强制定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多国签署“电子商务联合宣言”。二是发挥区域经贸组织作用,欧盟构建了统一的贸易市场,并发挥电商协会组织作用,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发展;东盟通过自贸区积极消除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跨境电商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3、创新跨境贸易监管方式。一是大多数试点城市均按“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要求,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流程,实行货物分类清关或分批核放、清单数据定期汇总,提高货物通关效率。二是完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郑州等城市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发业务系统,对接口岸执法单位的监管通关系统,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运行,同时加强海关、商检、国税、外汇等管理部门协作监管,简化企业办理结汇、退税等手续。三是利用信息化基础、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和服务,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结汇及退税等行为,防范跨境电子商务的风险。

4、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一是由政府主导成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依托原有通关信息平台或电子口岸平台,推动海关、商检、外汇、国税、港口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各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采取这种做法的城市包括重庆、杭州、宁波等。二是鼓励企业自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府监管部门与电商、支付、物流等企业间无缝对接,实现公共信息平台全覆盖,为提高通关效率、把控外贸风险等奠定基础。采取这种形式的城市包括上海、郑州等。

5、高度重视引进培育示范跨境电商企业。一是多数试点城市都采取税收减免、租金减免及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支付企业、跨境物流企业以及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等。二是多数试点城市提出要扶持当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比如杭州提出培育35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宁波提出培育35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6、依托保税区域、产业园区和示范区等载体推动跨境电商集聚发展。一是利用当地的空港、国际邮路和港口码头等区域的物流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二是利用特殊监管机制,依托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集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三是依靠高新区、经济区等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或专项资金扶持,吸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企业向特定区域入驻,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

 

六、大力推动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综上所述,深圳要利用好自身的比较优势,认真面对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借鉴国际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加强研究谋划,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使其成为深圳产业升级的新途径及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措施

1、优化海关监管制度。建议深圳海关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办法,继续实施和优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模式,简化商品归类方式,加强通关时限管理,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使更多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能享受快速通关服务;提高跨境电商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备案商品自动审核流程,提高已备案货物物品通关效率;加快进出口货物物品绿色通关通道建设,与市政府合作建立优质跨境电商企业认可制度,在符合海关现行监管制度和原则的前提下,推动认可企业货物物品的快速通关。

2、完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建议深圳检验检疫局借鉴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简化跨境电商企业和商品备案要求。对进境商品进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依照产品国家标准,加强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卫生安全监测;对出境商品以检疫监管为主,减少过多不必要的质检环节,可以结合安全监管抽查及通过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监测以保障出境商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出境商品发展。

3、优化跨境电商企业结售汇制度。建议深圳外管局向国家外管局提议,对通过邮政或快递渠道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结售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

4、探索突破跨境支付制度限制。建议深圳市政府根据深圳本地企业对于跨境支付服务的需求情况,积极与人民银行总行沟通,推进更多本地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取跨境贸易支付牌照,并且进一步扩大支付业务的范围及交易金额;同时,针对本地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国际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内部政策阻碍,要积极突破体制束缚,制定政策,支持鼓励支付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积极为支付企业争取减免和补贴等税收政策。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开设境外人民币及外币备用金账户。积极利用前海跨境支付结算创新,探索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机制。

5、完善现有出口退免税机制。建议深圳国税局继续落实和完善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通过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等制度创新缩短电商企业退税周期;向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建议,制定有利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探索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机制,针对生产型、贸易型企业采取不同的退税办法,鼓励实体经济发展;探索事前退税,事中事后追责管理机制,推进“阳光化”退税实施。

(二)加大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扶持力度

1、建立统一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建议由深圳市政府牵头,组建跨境电商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快对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通关服务平台)的投资建设力度,组织引导海关、商检、国税及外管等机关和部门共同搭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一次录入、多方申报、数据协同”的国际贸易“一站式”服务。在通关方面,深圳海关通过通关服务平台实现对经营主体和经营商品的备案管理,并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仓储、物流、支付、通关等各环节的电子监管;在检疫检验方面,深圳检验检疫局通过通关服务平台实现对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商品申报、监管放行和事后追溯等管理与监控;在结售汇方面,深圳外汇管理局通过通关服务平台获取企业备案、交易、物流、支付、通关等信息,实现对跨境贸易真实性的核查管理;在退免税方面,深圳国税局利用通关服务平台提供的通关数据,辅助国税总局下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进行审核,实现对经营主体、商品、数量的自动化比对,彻底实现电商进出口征、退(免)税业务的无纸化高效运作。

2、构建与跨境电子商务配套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议深圳市政府与深圳市规土委加大对第三方物流的科学扶持与规划管理,加快对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港口和口岸地区大型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统筹规划,充分考虑物资集散通道、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能力以及物流功能设施的合理配套。同时,市政府与前海管理局积极沟通,利用前海优势,充分调动资源,将空置、闲散的仓储地进行重新规划整理,对已成型的仓储区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跨境电商企业对于仓储资源的需求。

(三)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

1、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以本土实力较强的电子商务企业为平台,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深圳进出口供应商、跨境贸易商、跨境物流、支付结算、产品研发等纵向产业链资源,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加强产业链内部同节点企业整合重组,通过股权转让、多元化并购、资源互补式收购、优势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及战略合作等,实现平台企业市场份额和规模的持续扩大。此外,加强与海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战略合作,互设销售物流渠道,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2、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助力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其在海外平台注册销售账号,建立海外销售渠道,提供海外法律与财务咨询、海外售后支持、国际运输、全球仓储等全方位跨境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引导扶持一批优质的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发挥深圳总部经济政策效应,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建设,创造良好创业投资环境,引进一批交易品种齐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优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形成在全国行业地位居前、创新领先、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3、推动传统对外贸易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转型。深圳面临较大的进出口贸易增长压力,亟需通过贸易结构转型升级促进进出口额增长,传统贸易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转型是重要途径之一。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创业资助等政策性渠道,积极扶持传统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开设海外网络销售渠道,并给予一定资助。在政策实施中,要建立跨境电商资格申请的规范条件,推动深圳跨境电商企业资质认证,加速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更好发挥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融入龙头跨境电商交易服务平台的电子商务赊购体系,形成良好的全产业链跨境电子商务生态。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制定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由深圳市政府、深圳市财委及深圳市地税局等加快制定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如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发展政策,对电商企业报关报检费、物流费、仓储费等进行补贴,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电商企业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三年;企业用于电子商务且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人才培养的税收激励政策,对电商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员工教育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2、加强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建设。建议由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跨境企业备案工作,推动建设规范可靠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跨境电商征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深圳市商事主体登记数据、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及众信查验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为跨境电商出口开发数据共享接口,为合法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用服务。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自身信誉积累提高深圳电商品牌形象。

3、完善财税金融支持体系。利用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国际市场营销网络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建设海外仓储等项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股权质押贷款、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服务;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的业务合作,根据跨境电商业务特点和要求,开展线上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和支持各类PE/VC机构及孵化器公司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初创阶段投资,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创新发展,完善产品结构,提供优质服务,成为跨境电商企业多元化综合性直接融资平台。

4、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建设。借助深圳和香港的高校、研究机构和培训机构的资源,充分发挥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商科专业优势,联合各类培训机构和大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创业人才落户深圳,支持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使跨境电商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渠道。

5、规范跨境电商主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强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公安、海关及商检部门之间的配合,引导跨境电商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的组织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做好政府部门与电商企业的沟通工作;与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帮助企业海外发展及解决国际消费纠纷等。

(五)推进前海跨境电子商务核心枢纽建设

1、利用自贸区优势积极营造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跨境电商运营环境。利用前海自贸区政策优势及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加大珠三角超级交通枢纽及世界级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建设,为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营造一流的运营环境。继续加大对前海跨境电商的政策扶持力度,借鉴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及“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等通关模式,打破制度瓶颈,为企业提供全国最便利的通关、商检、结汇、退税手续,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发展。

2、利用深港合作优势打造境外电商企业集聚中心。利用深港联动的海空港基础设施优势,吸引境内外电商企业将其供应链核心节点以及亚太转运配送中心设立在前海,打造深港联动、海空港联动的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结算中心。同时,利用前海的跨境金融优势,为入驻前海的境外电商企业提供跨境贷、跨境债、跨境结算等金融服务,解决电商企业融资难、跨境贸易资金流转不便等难题,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全球电商通过前海走进中国,也帮助中国企业通过前海走向世界。

3、利用前海保税港区优势打造全球跨境电商网络中的核心枢纽。以保税港区政策为基础,继续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规模,同时积极突破跨境电商进口零售业务,形成进出口两翼齐飞的格局;此外,从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各个环节全面出台政策,突破瓶颈,优化流程,改进服务,打造一个能够便利对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全面融通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把前海打造为全球跨境电商网络中的核心枢纽,成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对接内陆客户的主要窗口,打造为虚拟化、网络化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首选门户。

(六)推动深圳保税区域综合转型与功能提升

1、贯彻落实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方案。在落实和贯彻《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总体方案》和《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小组,在福田保税区打造辐射全国的跨境电商创业创新中心、商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和零售中心,拓展保税区域的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园区综合功能。

2、构建差异化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格局。从差异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各园区的发展基础和空间定位,构造不同的发展格局:(1)福田保税区通过产业升级,重点发展高端商贸、生产服务业、总部经济等;(2)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先行先试,发展现代保税服务业,打造在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供应链管理中心、高端航运服务基地和创新金融示范基地;(3)盐田片区通过园区整合,建设盐田综合保税区,发展港航产业、高科技加工和临港商贸物流等业务;(4)出口加工区通过产业聚集、用地控制等方式,打造高科技制造中心、保税货物集散中心、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研发设计检测中心;(5)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就近融入保税区域,或向综合仓转型,释放产业发展空间;(6)机场通过与周边区域的整合和联动,构筑深圳航空物流产业集聚区,逐步推进空港综合保税区的建设。

3、提升园区物业附加值,创造良好园区环境。整合园区内现有低附加值物业资源,提升园区承载力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力争取得国土委、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由区内现有的跨境电商产业领头企业借助已形成的产业优势,整合周边低端及闲置物业,以形成产业集群的方式带动区内产业转型升级。

4、引导知名电商企业在保税区集聚发展。优化保税区域现有政策,积极引入国内外排名前列的商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等集团和知名电商、电商服务企业进入保税区发展,形成“垂直跨境电商集聚、平台跨境电商合作”的发展格局。同时,促进保税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园区产业层次,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60%;优化园区贸易结构,实现加工贸易占园区进出口比重下降到35%,保税仓转贸易比重提高到55%,一般贸易比重提高到10%

5、率先在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打造具国际领先水平的完整产业链。建议由海关、商检等部门商讨方案,在福田保税区建设中国首家跨境进口商品零售中心试点,让消费者直观感受跨境商品,增强客户体验。建议市政府充分考虑国际高端商品展示、交易和结算中心的作用和意义,以及进口量和覆盖的市场范围,同时把高端商品展示、交易和结算中心与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相结合,打造具国际领先水平的完整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