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民建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各区总支、支部,全体会员:
接民建广东省委会通知,现将《民建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民建中发[2022]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把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民建市委会办公室。
附件:《民建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民建深圳市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吴伟旺、刘剑剑,电话:88113465、88134688,
邮箱:szmj2002@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