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爆发式增长 亟需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
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爆发式增长 亟需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
作者:民建深圳市委会办公室 吴伟旺 点击数:915 发布时间: 2017-08-28

   深圳民建宝安区总支部反映: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下,目前全国各地积极组建政府引导基金,撬动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扶持当地产业发展。据相关研究机构预测,2017全国各地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会进一步增加,规模进一步增大。然而,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不少问题:一是出现资金沉淀现象。地方政府出于吸引资本流入、发展本地经济的考虑,限定投资的较高比例必须是在本地严格的投资地域限制、额度限制以及被投资企业成长阶段限制等条框,使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对象较为困难,也影响社会资本参与,资金利用效率低下。二是投资决策程序繁琐。有些政府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出于保证资金安全的目标,设置了繁琐的行政决策审批程序,影响基金的运行效率以及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决策带有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难以与子基金层面的市场化运作相衔接。三是未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大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在设立时只对投资的方向、范围等进行说明,但是对基金的运作流程和基金绩效考核没有明确规定。四是风险承受力不高。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限制条件较多,实际风险承受力与投向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不匹配。为使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发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实效,亟需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建议

一是加强对引导基金的统筹规划。结合国家、地方产业布局中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适时调整和明确不同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领域,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并且要合理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制定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长期规划,确保财政资金支持的持续性。二是完善引导基金的内部管理和激励评价机制。借鉴吸收我国投资行业龙头企业经验,推广建立政府引导基金的内部管理体制、薪酬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三是创新基金运作方式,积极构建“引导基金+”的投资模式。如:“引导基金+创投机构+中小企业”方式为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等社会投资方合作共同筛选中小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引导基金+创投机构+产业核心企业+中小企业”方式为各方合作出资共同决策投资于产业核心企业上下游或能产生协同效应的中小企业“引导基金+孵化+天使”模式方式为设立天使基金,主要是基于具有较为完善的小微创新企业孵化和加速体系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大赛”模式,方式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各地的创业企业和创业者参加,同时邀请相关金融投资机构代表寻找项目投资引导基金+金融机构+定向增发”模式,方式是通过与上市公司关联密切的金融机构合作,进入定向增发市场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