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全面深化改革东风 持续推动协商民主进程
借力全面深化改革东风 持续推动协商民主进程
作者:福田十八支部 石磊 点击数:1942 发布时间: 2015-10-2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如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自身作用,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对于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研究背景,从自身建设、协商效能、协商机制和协商监督四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希望对党派的协商民主工作有所推动和裨益。

  一、强化党派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建设。要通过党派会议、党派活动和专题培训等途径,切实加深民主党派成员对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解,充分认识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参与民主协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参与民主协商的主动性。

  强化理论建设。参政党理论创新是推动参政党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力量源泉,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以民建深圳市委为例,近年来,先后形成了多篇理论调研文章,为不断增强民建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确保民建的协商民主工作有章可循、协调运转和规范有序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强化素质建设。不断强化党派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党派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派成员的综合素质;要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参政党队伍,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要重点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能力,为做好协商民主工作提供能力保障。

  二、突出协商民主效能

  突出协商民主的着重点。要把着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民主党派有条件做的课题上,积极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多建铮言,多献良策。

  民主监督是协商民主的根本点。要大胆创新民主监督的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机制。通过开展各种调研、视察、评议活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通过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高民主监督深度;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和特邀监督员活动以及部门对口联系制度的实施,扩大民主监督广度,为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风、政风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切实增强协商民主的实效。

  参政议政是协商民主的关键点。要把关键点放在科学参政、为民议政、促进发展的建议对策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会运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始终围绕如何促进当地“五大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来开展参政议政,进一步规范从组织领导、课题选择、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等参政议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参政议政机制,并按照 “全局性、前瞻性、客观性、可行性、时效性、科学性”等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协商。

  三、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健全民主协商联动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协商过程中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协、统战部、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各自应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承担的职责等;各级政协要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和政府部门、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多种平台作用,因地制宜采取会议式即时协商、论坛式专题协商、视察式现场协商、调研式平台协商、提案书面协商和网络式互动协商,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代表人物,相对集中就某一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民主协商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制度。精心细化协商议题的确立、协商活动的准备、参与协商的人员、协商过程的步骤、协商意见的整理、协商意见的报送、协商结果的运用、协商结果的反馈,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健全民主协商调研制度。通过采取民主党派组织专题调研与成员通过本职工作调研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调研与完成民主党派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相结合;采取“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调研模式与党派自拟课题组织骨干会员调研模式相结合,健全民主协商调研制度,避免协商民主中的被动性、盲目性和随意性;通过调研积极撰写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主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排忧解难。

  四、强化协商民主保障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制定完善并认真实施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三高”人才,着眼于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分体现党派特色的民主协商人才队伍。

  完善协商平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给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提供“话语权”;要加大协商民主的平台建设力度,拓宽参政议政领域,打造舆情汇集和分析平台,拓展党外代表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渠道。

完善议政知情机制。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本级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特约监督人员工作制度,经济社会发展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制度,使民主党派成员充分“知情明政”,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